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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中医学院2018年引进人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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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 发表于 2018-7-21 22:24:1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贵阳中医学院法人证.jpg

贵阳中医学院组织机构代码证.jpg

贵阳中医学院创建于1965年,建校以来秉承“厚德明志,笃学力行”的校训,坚持“发展为先、质量为本、创新为源、育才为用”的办学理念,以培养高级中医药人才为己任,现已发展成为以中医药为主、多学科支撑、办学层次较为齐全,集教学、科研、医疗为一体的中医药本科院校。我校2004年被列为贵州省9所重点支持建设高校之一,2007年在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中获评优秀,2016年成为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和贵州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2016年11月,我校中医学专业接受教育部中医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认证考察,专家组现场反馈结果为“完全认可”。同年12月,顺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审核评估。

我校现有花溪、甲秀等2个校区,占地1612亩,总建筑面积49.54万平方米,总占地面积是107.53万平方米。教研仪器设备总值1.66亿元。现有各类在校学生12832名,教职工1060名。设有药学院、基础医学院、第一临床医学院、第二临床医学院、针灸推拿学院、骨伤学院、护理学院、人文与管理学院、体育健康学院(体育教学部)、信息工程学院(现代信息技术教育中心)、继续教育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外语教学部,以及新近获批的苗医药学院、中医养生学院等15个直属院(部);设有中医、中药、民族医药等10个研究所;有2所直属附属医院、6所非直属附属医院、19所教学实习医院、12个社区医学实践教学基地、17个护理实习基地、54个非医类专业实习基地。2009年被科技部评为“国家中药现代化科技产业基地建设优秀单位”,2011年被教育部评为“‘十一五’高校科技管理优秀团队”。2014年以来承担各级各类科研课题1107项,经费达1.53亿元,获得包括省科技进步一等奖在内的科研成果奖37项。

一、专业及岗位需求
中医学、中西医结合、针灸推拿学、临床医学、基础医学、药学、中药学、护理学、运动医学、康复医学与理疗学、生物医学工程、生物学、化学、植物学、心理学、哲学、法学、经济学、教育学、公共管理、工商管理、行政管理、社会保障、教育经济与管理、外国语言文学、体育学、电子信息科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二、高层次人才引进的相关规定

(一)引进对象
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分为以下三个层次:
第一层次:两院院士。
第二层次:国家“千人计划”和“万人计划”入选者、长江学者、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国家杰出专业技术人才、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和国家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学术技术带头人。
第三层次:具有学历学位的博士;一般年龄<45岁。
第三层次特需人才:护理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康复医学与理疗学具有学历学位的博士。
本公告仅针对第三层次(含特需人才);第一、第二层次引进相关详见《贵阳中医学院2018年高层次人才引进公告》。
(二)引进形式
全职引进,即将引进人才的人事关系正式转入我校。
(三)相关待遇
1、住房补贴
按服务期年限分别发放住房补贴6万元、15万元、30万元(含省财政补贴)。
服务年限        2年        5年        10年
住房补贴金额        6万元        15万元        30万元
注:省财政补贴在高层次人才入职后必须按相关规定申报,不重复发放。
2、安家费
按服务期年限,按类别和服务期年限分别发放安家费(见下表)。
服务年限
安家费        2年        5年        10年
第三层次人才        6万元        15万元        30万元
第三层次特需人才        10万元        25万元        50万元
备注:第三层次人才(含特需人才)签订2年服务期合同的一次性发放住房补贴及安家费;签订5年服务期合同的第三层次、第三层次特需人才分别先发放住房补贴及安家费20万元、30万元,剩余10万分2年发放(5万元/年);签订10年服务期合同的第三层次、第三层次特需人才分别先发放住房补贴及安家费40万元、60万元,剩余20万分4年发放(5万元/年)。
3、人才津贴
服务期内,在享受省政府发放津贴的基础上,学校每月再发放津贴300元,服务期满,停止发放学校的人才津贴。
4、科研启动金
在课题标书经专家评审通过后,人文社科类博士一次性安排科研启动金3万元;自然科学类博士一次性安排科研启动金5万元。
5、职称待遇
第三层次人才,按照国家相关政策聘用。若所引进的高层人才自身具有高级职称(副高级以上含副高级),在有空岗的情况下原则上同等条件下按其所具有职称资格优先聘用,第三层次特需人才经学校考核综合能力特别优秀的可直接聘为副教授。
6、工作条件
由学校为其配备5000元以内的工作电脑壹台;提供花溪校区60M2左右公租房1套(按学校公租房相关规定执行)。
7、其他规定
(1)第三层次特需人才配偶,需由学校协助安排工作的,须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
(2)全职引进人才可与学校签订2年、5年和10年的服务期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并进行考核,并按服务年限兑现相关待遇。若2年或5年服务期合同满后,可续签合同至5年或10年,学校根据续签年限和相关规定兑现剩余待遇。

三、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gyctcm_rsc@163.com3134888924@qq.com
电 话:0851-88233046;0851-88233060
联系人:罗老师  刘老师  张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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